城中区召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升争议处理效能为主线,做好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12月8日,城中人社局组织召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传达相关文件精神,通报全年劳动人事争议工作开展情况。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各成员单位、镇办相关负责人共计20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综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柔性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对于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始终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聚力攻坚、强化落实,积极探索新时代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和路径,多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逐步形成了资源融合、信息共享、程序衔接、制度保障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格局,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把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形成矛盾联调、力量联动、信息联通的工作格局。一是做好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常态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会议工作机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定期研究我区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及发展趋势,协调解决我区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精准发力,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提供维权服务。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重点群体、重点领域、行业予以跟踪排查,做好事前预测、事中化解、事后跟进;三是强化信息共享,提升共治水平,不断健全劳动争议纠纷信息互联共享机制,以情况通报、经验交流、疑难探讨等方式加强学习交流,根据劳动人事争议发生的季节性、行业性特点,有针对性地走访辖区企业,联合开展法治宣传,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等方式,共同助力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基础保障三个方面做好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和任务安排,充分认识劳动争议处置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劳动人事争议基层化解工作机制,对于已成立的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要在做深做实的基础上进行由点及面的扩大推广;二是要进一步做强多元调解,要认识到调解是最优解纷途径,充分发扬“枫桥经验”,不断强化诉源治理,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系统施策,加强裁审协作,通过有效畅通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渠道,全力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的全流程、闭环式发力,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置化解效能,确保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